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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
年營業額超過千萬,國稅局會強制要求要開發票嗎?


問題


如提~我們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假設年營業額超過千萬,會被強制開立統一發票嗎?要申請營登,月營業額最低是要登記多少?(不是手續費等等費用喔)更新:不是每個月都有超過千萬營業額喔!所說的千萬只是曾經的事情!更新2:我們只有申請營登,沒有開立發票!這樣有違法嗎?更新3:不好意思~是餐飲業


最佳解答


依規定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應使用發票。 依您所述的年營業額超過千萬,國稅局一定會核定使用發票。 申請營業登記不會登記營業額,營業額是依實際經營情形為主。 提供國稅局相關說明讓您參考: 營業性質特殊的小規模營業人,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得免開發票之規定將被取消,財政部已訂定「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」,並轉各地區國稅局全面進行清查。 過去包括豆漿店、冰果店、甜食館、麵食館、自助餐、排骨飯、便當及餐盒業若未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,都被財政部以行政命令規範列為「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」,營業額是由國稅局予以查定,即使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,得免開統一發票。 這些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,其經營特色都是「湯湯水水」或滿手油漬較多,不方便使用手開統一發票且規模較小較無使用發票能力,所以得免開發票;但國稅局實地查核時發現,不少知名「小吃店」、「連鎖或加盟店」其實已具大店戶規模,由國稅局查定的營業額往往達百萬元之譜,如只需按1%繳營業稅,與一般企業相比,顯然不公平,況如今二聯式收銀機普遍,且設備低廉,已足以替代手開發票。 只要符合下列五項條件之一者,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。五項條件分別是: 1. 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。 2. 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、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。 3. 透過網路銷售。 4. 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、處理或管控帳務。 5.依其營業狀況、商譽、季節性及其他情形,銷售額倍增,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。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-台中記帳士事務所-台中會計事務所-免費稅務諮詢 希望我的回覆,可以協助您解決疑惑!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歡迎進入智盛的部落格詢問~ 亦可加入全(假)日免費諮詢即時通:tax33333 網址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tax33333 部落格有提供專人線上服務!可以線上立即諮詢稅 務問題。 圖片參考:http://imgcld.yimg.com/8/n/AB04698732/o/151206160269513872369420.jpg


其他答案


答:1、如果國稅局沒有發現就恭喜你,如果國稅局發現了,就會強制你開發票。2、如果要使用免用統一發票,通常月營業額為20萬以下。3、使用免用統一發票也是合法的。您所說的是什麼行業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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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tw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?qid=20120616000015KK026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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